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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已出租堆土费该谁领?

山地已出租堆土费该谁领?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08-03 10:50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我们的山地,只是租赁给别人经营,现在蒙华铁路项目部租用我们的山地作为堆土场,堆土费21万多元却全部被山地租赁者占用。”近日,家住西塘镇守营村周家组的村民葛先生向本报求助时这样说。

接到爆料之后,长江信息报记者来到该山地,只见山地边沿地段已经堆放了一些看上去还有些湿润的泥土。葛先生告诉记者,这些泥土就是为修建蒙华铁路而转运来的。葛先生认为作为山地的产权人,他和邻居们应该有权支配这笔堆土费。

记者了解到,葛先生所言的山地数年前以村民小组为发租单位租赁给了西塘果园从事果业开发。西塘果业公司的负责人任先生认为自己租赁这块山地30年,现在还在合同有效期内。

果业公司为此承担了不菲的租赁款,加之接受蒙华铁路的泥土也属于自己经营的范畴,因为转运这些泥土之后公司会安排将泥土均匀地覆盖在部分山地上,以便更加有效地种植果树。而且转运和有效覆盖并未影响到山体的整体性能,所以不应该由产权人来支配这笔费用。

任先生告诉记者,其向蒙华铁路项目部提供山地租赁合同之后,项目部很快就认可了西塘果业公司享有支配这笔费用的权力并且很快签订了合同。

究竟这笔费用该谁来领用支配呢?西塘镇守营村党支部书记邓良玉表示,为了这笔费用的支配问题,守营村支村委几次组织协调,均未果。记者了解到,目前西塘镇司法所已经介入协调。

责任编辑:岳阳房产网

记者 何志高 张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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