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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反悔定金被没收,买方与鑫洋置业就中介费退不退又闹僵了

买房反悔定金被没收,买方与鑫洋置业就中介费退不退又闹僵了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9-01-15 22:37
房地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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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个人房源网2016年7月7日消息:近日,新市民梁先生向本报反映,他通过一家房产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在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后现在反悔了。“我知道是我违约,2万元定金我可以不要,但8000多元中介费应该退给我啊。可现在中介一分钱也不肯退。”梁先生说。

老梁是一位新市民,夫妻俩在常州打工十多年。今年,夫妻俩准备在常州购买一套二手房。上个月初,老梁通过一家名为鑫洋置业的二手房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房子。老梁说,他去看了房子后很满意,也通过中介跟房东谈好了价格。

6月1日,老梁去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我交给中介2万元定金,同时还支付了8670元中介费。”老梁告诉记者,签完合同的第二天,他老婆反悔了,说那套房子在一楼,采光不好。夫妻俩思来想去,最终决定不买了。随后,老梁去找中介要求退还定金和中介费。可中介告诉他,老梁这种情况是他单方违约,2万元定金不能退。至于中介费,也不能退。

4日上午,老梁再次来到中介公司,要求退还中介费。结果双方闹僵。

鑫洋置业杨柳巷门店一位姓沈的经理告诉记者,老梁的中介费不能退。因为按公司规定,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合同生效中介费就不退还了。“这是你单方违约,我们中介已为你提供了购房服务。”沈经理说。

常州晚报记者看到,老梁签字的那份购房合同上,第七条第二款写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丙方(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即成功,已收取的佣金不因任何情况退还。但记者也注意到,这份购房合同是中介公司提供的定式合同。梁先生告诉记者,当初签订合同时,他没有看到这一款规定,中介也没向他告知。 “早知道这样,我的中介费就不一次交清了。”他说。

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律师秦东俊认为,在这起纠纷中,中介公司应退还部分中介费用。因为虽然中介促成了买卖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这个买卖行为最终尚未成立。因为,在我国,房屋这种不动产实行登记制,房屋买卖必须以过户登记为交付的条件,整个买卖合同行为才算成立。老梁仅仅跟房东签订了买卖合同,尚未过户,因此该房屋买卖合同尚未成立。中介的居间服务尚未全部完成。因此,必须要退还部分中介费。

秦律师建议,市民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时,不要一次性全额交清中介费。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交一部分,等完成全部过户手续时再交一部分,这样就可以避免此类纠纷。

目前,老梁准备通过司法调解来处理此事。

责任编辑:常州房产网

殷益峰 1358438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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