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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就转租需承担违约责任

未经同意就转租需承担违约责任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16 23:25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家住沂水的孙先生在城区拥有一套商铺,产权面积有200多平方米,以前一直是出租给刘先生经营快餐,每月的租金为8000元,租赁期限截止到2017年8月。

2016年5月,刘先生由于亏损严重希望提前解约,孙先生要求其支付5万元违约金,刘先生觉得不合算,他认为只要在合同期内不欠房租就可以,因此就通过中介公司寻找了一家商贸公司,将房屋整体转租给商贸公司经营。

2016年6月,得知情况后,孙先生气愤不已,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金。刘先生认为转租是承租人的权利,只要不损害出租人的权利,即按时交付租金就可以,坚决不同意。孙先生气愤不已,准备通过法院解决。

孙先生咨询,这种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出租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说法:

转租又称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可见,转租是一项重大法律行为,必须要有出租人的同意才行,当然这里的同意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但是为了保留证据最好是书面。

本案中,如果未经出租人同意就将房屋转租他人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违法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一旦确认出租人以承租人违法转租解除合同,那么第三人也必须要从承租的房屋内迁出,至于第三人受到的损失比如营业损失、装修损失等可以要求承租人来承担。

责任编辑:临沂房产网

沂蒙晚报特邀律师 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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