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生活记

将“高考房”“一女二嫁” 酒店需赔偿且双倍返还定金

将“高考房”“一女二嫁” 酒店需赔偿且双倍返还定金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06-12 07:59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编辑同志:

我女儿今年参加高考,对此她比较紧张,有点声响便难以入眠,而自己家离考点又很远。为了让她顺利应考,高考前一个月我就在考点附近的一家酒店预定了一间房间,约定6月5日至6月8日入住,每天吃住费用800元,并预付了600元定金。不料,当我带女儿如期入住时,酒店却让我退房退款。

原来,酒店后来见预定“高考房”的家长越来越多,出价也一再飙升,为了牟利,就将我预定的房间转给了他人,即“一女二嫁”。无奈之下, 我只好另寻酒店,可由于供不应求,同等规格的房间附近已经没有了,稍远的每天房费也至少要增加300元。请问:酒店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读者:曹敏香

曹敏香读者

酒店不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必须双倍返还你所交的定金。

一方面,酒店的行为构成违约。你与酒店达成入住协议后,彼此之间就已经形成消费服务合同关系,各自有着对应的权利义务。酒店的基本职责之一,就是必须依据约定提供房间,其为了牟得更多的利益,未经你许可,也非出于法定理由,单方将你预定的房间另许他人,明显是对自身义务的违反。另一方面,酒店必须赔偿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也指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正因为酒店的行为违约,导致你最终不得不另找他处,且不仅同等规格的房间附近已经没有,稍远的每天也至少增加了300元,即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决定了酒店必须承担相应的打的费用和1200元的增加房费(300元/天×4天)。再一方面,酒店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即一方交付定金后,对方一旦违约,不仅必须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还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与之对应,酒店同样应当向你双倍返还1200元定金(600元×2)。

颜东岳

责任编辑:杭州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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