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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国土部门累计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5宗面积31亩

张家港国土部门累计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5宗面积31亩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06-01 08:38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港城设施农用地用地须报备

张家港个人房源网2016年6月1日消息:为深入推进各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今年初,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对设施农用地的主体准入、受理条件、备案流程等环节进行了固化,明确因农业发展需要进行设施建设的,必须按规定完成用地报备手续。截至目前,该市累计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5宗,面积31亩。

港城国土部门主动延伸监管服务链条,努力实现选址、建设、报备一体化。特别是积极引导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合作者合理选址,充分利用未利用地、荒山荒坡、滩涂等非耕地或质量较差的土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通过耕作层剥离利用、架空或预制板铺面隔离等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同时,合理控制用地规模。规模化粮食种植面积不足500亩的,配套设施用地不超过3亩,超过该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必须控制在10亩以内;规模化禽畜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的7%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规范设施农用地复垦管理,明确协议使用最长期限5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6个月提出申请,续用未获批准的,应及时拆除地上建构筑物,恢复种植条件,若验收不合格的,没收复垦保证金。

此外,该局加强用途管制,定期开展巡查;与区镇建立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严肃查处设施农用地中的对违法违规用地,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张家港房产网

驻张家港首席记者 王乐飞 通讯员 黄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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