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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跟谁住,房屋拆迁款就归谁?

父母跟谁住,房屋拆迁款就归谁?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05-23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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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跟谁住房屋拆迁款就归谁


七旬姐弟为了拆迁款打官司 法官:莫要“拆”了温暖亲情

嘉兴个人房源网2016年5月23日海宁消息:年已古稀的老太把同样年已古稀的亲弟弟告上法庭,为的是讨要房屋拆迁款。近日,此案经海宁法院开庭审理,已有了一审判决。

法官表示,在目前的房屋拆迁中,有许多“拆”出来的继承纠纷,希望继承者能保持冷静,互让互谅,莫让利益纠纷影响了家人亲情。

黄梅今年76岁,她的父母一共生了3个女儿1个儿子,她排行老二,弟弟黄虎排行老幺。

“过去条件苦,我的妹妹从小被父母送了人,家里其实就剩下3个孩子。”黄梅说,她和姐姐长大出嫁后,父母一直和弟弟生活在一起,平时主要由弟弟照顾,但她常会回家看望父母,“逢年过节都会回家照顾父母”。

黄梅的父母去世后,父母生前置办的房屋一直由弟弟居住。

去年8月,这处房子面临拆迁,黄虎与相关部门签订了协议书,领取了补偿款45万余元。

“这是我父母的遗产,补偿款应由子女依法继承并分割,我弟弟却以出嫁女没有份额为由拒绝了。”黄梅对此非常不满,于是,一纸诉状将亲弟弟告上了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拆迁补偿款,判令黄虎支付她15万余元。

“我父母生前一直与我共同生活,由我赡养,其他人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法庭上,黄虎如此答辩。如今,黄梅的姐姐已过世,姐姐的8个子女作为代位继承人均表示愿意放弃继承权。

法庭上,黄虎拿出一份他与亲姐姐签于去年8月的遗产分割协议。该协议约定,黄梅在这笔拆迁款中继承5万元,其余部分由黄虎继承,双方都在协议上按下了手印。

对此,黄梅却说,当初签订该协议,是为了委托黄虎处理涉案房屋的拆迁事宜,且协议并非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签署,所以协议无效。

海宁法院一审此案认为,原告黄梅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且该继承协议与房屋货币补偿协议没有直接关联关系,其余法定继承人已明确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综上,对于原告关于协议无效的主张,法院不予采纳。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黄虎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黄梅5万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嘉兴房产网

通讯员 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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