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生活记

房屋认购之后买卖合同应协商确定

房屋认购之后买卖合同应协商确定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9-01-12 23:31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2014年12月19日,张某与某置业公司签订昆山某花园小区认购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张某认购某花园小区36幢106室;认购时应缴纳定金20000元,作为该物业总楼款的一部分;认购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七日内支付相应购房款,并约定了房屋面积、总价、付款方式等。同日,张某向某置业公司支付了定金20000元。

2014年12月24日,张某至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与售楼人员就交房时间发生争执,未能达成一致。后,张某要求某置业公司退还定金未果,提起诉讼。

经审理,昆山法院认为,合同系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任何一方均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当事人。本案中,张某与某置业公司虽然在签订认购书时就买卖的房屋、面积、价款等达成一致,但其中并未约定交房时间。

张某在约定日期至某置业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就交房日期无法达成一致,非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故该预约合同应予解除。所涉定金,亦应退还。2015年7月29日,昆山法院判决:某置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张某购房定金20000元;诉讼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某置业公司负担。

昆山个人房源网小编从此案中可以得知:买房人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书之后,双方均应按认购书的约定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条款的设置,除认购书约定之外,亦应通过协商确定。

法官提醒 

在一手房销售中,先签订认购书,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模式广泛推广。开发商或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时,应就房屋买卖的主要条款,包括房屋、价款、支付方式、交房期限以及其他双方约定事项,达成一致,并载入认购书。

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上述认购书内容应作为合同条款,因认购书内容一般较为简略,双方仍应就其他合同条款协商确定,确就其他重要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均不构成违约,所涉定金等亦应退还。

责任编辑:昆山房产网

孙守旺
本网页内容由用户提供,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本网站不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如您认为需要修改或删除,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