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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处分时应先办理登记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处分时应先办理登记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04-16 16:49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因继承、 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的情形,并非经过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而是自权利人死亡, 房屋物权就已经发生了物权变动, 该房屋物权已属法定继承人所有。

如孙某通过继承取得房屋一套,几年后,孙某想将该房屋买与田某,但无法在房管局办理转移登记。 原因就是处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房产时,应先在房管局办理转移登记。

即孙某作为法定继承人申请将继承房屋先登记在自己名下, 然后才能与买受人田某共同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所以, 法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的,应及时持经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文书等材料,在房管局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将该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或夫妻共有名下后, 才能处分该房产。

责任编辑:南充房产网

南充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中心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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