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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者想买房,房东却卖给了别人

租房者想买房,房东却卖给了别人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04-09 19:26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徐先生:

2014年10月,我在儿子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屋,约定租期三年。今年1月份,房东给我打电话,问我是否愿意购买房屋,房东给了我一个价格,我承诺七天内给答复。可七天之内,房东就与另一购房人签订了购房合同。

现房东要求我提前解除租约,请问我如何能保护我的权益?

李律师:

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徐先生作为承租人享有在合理的期限内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否则,徐先生有权要求确认房东与购买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

同时,如果徐先生放弃优先购买权,房东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做法也不妥,根据“买卖不破租赁” 的原则,即使办理过户手续后,购房人也无法解除租赁关系,只能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方能收回房屋。

责任编辑:徐州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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