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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用个人婚前存款购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用个人婚前存款购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30 18:16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李先生结婚一年后,用婚前个人存款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现在两人闹离婚,妻子主张一半的房产,但李先生认为这套住房是用他个人积蓄买的,妻子没出一分钱,他应该拥有全部的产权,不愿意和妻子平分。妻子不愿意,要到法院起诉索要房产,李先生想了解法律的具体规定。

李先生今年34岁,结婚2年了,有一个1岁多的女儿。“我结婚时算是大龄,大学毕业后我就到一家外企工作了,工资待遇很好,有了不少积蓄。”李先生头脑灵活,前几年用个人积蓄炒股,又挣了不少钱,到结婚前,他手里约有几十万元存款。

刚结婚那会,李先生夫妇和父母一起住,孩子出生后,在一起不方便,李先生就决定购买一套住房。在李先生结婚1年后,他拿出个人婚前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二居室的住房,装修好后,一家三口就搬了进去。“房子全部是我出钱买的,但是登记产权证时,我把妻子的名字也写上去了,属于共有。”一家三口搬出居住后,因为照顾孩子的问题,夫妻俩经常吵架,互不相让,渐渐影响到夫妻感情。李先生每次和妻子吵架,妻子就向公婆告状,数落李先生的不是。

“我工作已经很辛苦了,每月工资都交给妻子,她怎么花我也不过问。父母看在眼里,对于妻子的抱怨几乎不理睬,也没有说过我。妻子多次告状没有得到父母的响应后,她就对父母越来越不好了,妻子不孝顺父母,这一点是我无法接受的。” 前不久,李先生向妻子提出了离婚,李先生表示要抚养女儿,不要妻子的抚养费,双方好聚好散。

妻子也同意了离婚,但是索要一半的房产,因为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李先生认为这套房子是自己出钱买的,而且是婚前个人存款,女方没出一分钱,他是为了婚姻的稳固,才在产权证上加了她的名字,现在婚姻都不存在了,她没有资格要求分房产。

那么李先生用个人婚前积蓄全款购买的住房,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离婚时这套住房算他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呢?

就此事,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张莉律师称,李先生在婚后用婚前财产购置房产,房产证签署女方名字,此行为属于婚内对女方的赠与行为,涉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案房产已完成登记,赠与行为不可撤销。但是由于李先生结婚仅2年,孩子较小,建议和女方协议离婚,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男方不要孩子的抚养费,女方放弃房产。

责任编辑:徐州房产网

记者 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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