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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建且无法居住的“纸房子”批量建设住不得

抢建且无法居住的“纸房子”批量建设住不得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9-01-09 21:40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违法建筑纸房子被拆除


“房顶无钢,墙面无窗,砖缝无浆,地上无桩。”这是形容抢建且无法居住的违法建筑,有人称作“纸房子”,一碰就倒。

昨天,城中区组织公安、交警、城管、街道等部门,对河东村油榨屯一处违法建筑群进行依法拆除,8栋及一排平房违建面积6000多平方米,此处正位于莲花山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区范围。

据柳州个人房源网了解,连日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此处抢建的违建群,刚开始建筑面积达5500多平方米。执法人员立即叫停施工,施工人员看见穿制服人员前来调查就撤离, 执法人员一走,施工人员又开始抢建,不到三天时间,违建群继续“升高”,初步估算面积6000多平方米,严重影响莲花山风景区生态环境。经协调,城中区组织相关部门启动“快拆”程序。

执法人员表示,如此“纸房子”无法入住,有的用于养鸡、有的博取拆迁补偿。

但是,违法建设得不到任何补偿,当事人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希望正在或准备违建的当事人尽早收手。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建筑,执法部门都会一查到底。莲花山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区除了违法建筑外,还有乱挖乱采 、乱砍乱伐等乱像也都在执法部门的整治之列。

责任编辑:柳州房产网

记者 张捷 通讯员 唐建华 邓湖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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