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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直现有4000多套直管公房成套住宅

江门市直现有4000多套直管公房成套住宅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8-12-15 23:40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约4成租户符合保障性住房租赁资格

江门个人房源网2016年3月23日消息:近日,一份来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初步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市直现有4000多套直管公房成套住宅(指厨房、卫生间、起居室仅供一户人使用的住房),其中符合保障性住房租赁资格的公房租户占成套住宅租户的4成左右。

根据今年正式实施的《江门市直管公房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我市直管公房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将合并管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租户将被清退,符合条件的租户则可选择继续租住。

据江门个人房源网了解,这4000多套直管公房成套住宅在蓬江、高新(江海)两区都有分布。蓬江区的相对分散,分布在江右里、蓬莱路、幸福新村、花园新村等地;高新区(江海区)则相对集中,分布在竹苑里、兴南里、新南里、江海一路等地。此外,还有4000多间非成套住宅的直管公房。其中已有160多间列入危旧房改造计划。

按照《意见》,对直管公房成套住宅的原租户,需申报并经保障性住房准入资格审核确认。对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可继续租赁。对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原则上要求清退,如原租户无住房或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选择继续租赁住房的,原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按房屋租赁市场价(评估)计租。

对非成套直管公房的原租户,同样需申报并经保障性住房准入资格审核确认。列入危旧房改造计划项目的,原租户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通过异地选择保障性住房进行安置。对暂未列入危旧房改造计划项目的,原租户家庭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可继续租住原住房。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应清退,否则按房屋租赁市场价(评估)计租。

责任编辑:江门房产网

记者 刘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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