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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价值不由房管局房屋登记机构确定

房地产抵押价值不由房管局房屋登记机构确定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03-18 10:08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抵押人将所有的房屋通过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应按照相关规定由抵押双方在房管局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设立登记。

一般说来, 用房屋抵押作担保在银行贷款, 银行在发放房地产贷款前应当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

因《物权法》颁布实施后,明确房屋登记机构不得对不动产进行评估,所以,对抵押贷款房屋的价值应按照国家住建部2006年《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操作。

即“商业银行在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前, 应当确定房地产抵押价值。 房地产抵押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 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来确定抵押房屋价值。

银行确定抵押房屋价值, 出于风险考虑应对抵押物实地查看。 所以,《房屋登记办法》 除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需房屋登记机构实地查看外, 一般抵押物设立登记不需要房屋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

责任编辑:南充房产网

作者:南充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中心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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