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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两会”看楼市

2016年“两会”看楼市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03-17 15:39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进入2016年,楼市“暖春”的消息频频传来,一些热销的楼盘出现“开盘即清盘”,甚至抢盘的现象。借助这一阶段火爆的销售势头,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水涨船高,房价开始“抬头”。

不止是新开发的商品房,一些自称地段极好的“学区房”竟然出现了天价学区房,每平方米45万元的价格、破败不堪的平房,换来的除了令人咋舌外,更该引发我们的思考。

过去一年间,各种利好政策纷至沓来,不管市场表现如何,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政策对楼市去库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全国两会”已经于昨日圆满落幕,有关房地产行业下一步的政策落地和走向部署问题,再一次被世人瞩目。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发布《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房地产基调确定,“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城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

3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下达了全面实施营改增的“总攻令”,税务部门确保改革在5月1日如期落地。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改革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

这就意味着,今后二手房交易时,原来需要缴纳的营业税改成了增值税。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就有税负增加的担忧。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买卖双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多出的税费部门应当由卖方承担。但通常情况是买方不会支付这部分费用。”业内人士指出,税是肯定要缴的,但卖方为了少出钱,很可能会把这部分费用转嫁到买家头上,“变相抬高房价”是普遍采用的方法。对于三四线城市如新乡,尤其是一些改善型住房需求的人群,买房负担从一定程度上又加重了。

“营改增”的本意是要扼制一二线大城市“像坐飞机上涨”的房价,逼着漫天要价的“炒房客”有所收敛。但如果不能“因城施策”,搞不好可能就成了人们眼中的累赘、“甜蜜”的负担。如何扼制投机客、真正让刚需购买人群享受到政府带来的福祉,还需要有关部门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责任编辑:新乡房产网

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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