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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儿媳夺房产 婆婆出“奇招”

防儿媳夺房产 婆婆出“奇招”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03-17 15:55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涉及亲情纠纷的案件,法院通常都会尽量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家庭的完整。近日,太仓法院受理了一起因争夺房子,子女将自己父母告上法庭的案件。

早在1988年老何、刘老太和儿子何某一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用于何某结婚,老何出资5万余元,何某出资7万余元。2004年何某离婚后再婚,刘老太产生了疑虑,她担心何某的第二任妻子会提出分家产,自己在房子上的钱就有可能“打水漂”。

她思来想去想出一个办法,就是让老何瞒着何某偷偷办理房产证,并把房子登记在了老何名下。房子虽然是到手了,但是亲子间却生出了嫌隙。多年来,何某与母亲刘老太因生活上的事情产生了不少矛盾,何某也多次要求父母将房子的登记由老何变更登记为何某,此间刘老太都坚决不同意。

最终何某一纸诉状将父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一方面向刘老太和何某了解详细情况进行调解,另一方面向房管部门了解该房子的情况。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何某的女儿陪着奶奶刘老太前来开庭,但是双方仍是僵持不下。面对这种局面,孙女小何不忍看到家人反目,主动劝说自己的父亲,希望一家人能和解。何某面对女儿的恳求,最终被女儿的真情感动,当庭同意撤诉,法官在慎重询问后准予撤诉,老何一家人的矛盾在亲情面前瞬间化解。

家是人们心灵之港湾,家和才能万事兴旺,每一名家庭成员都应珍视亲情,切不可被一时利益蒙了心。面对亲情纠纷,法院审理中都会慎之又慎,会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充分利用当事人间的亲情关系进行劝慰,从亲属情义、社会道德和法律规则等各方面进行调解,化解矛盾。家庭和睦,亲子团员比任何财产利益都难能可贵。

责任编辑:太仓房产网

记者 张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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