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生活记

以买房子为名,男子“借”走陌生人45万元

以买房子为名,男子“借”走陌生人45万元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21-11-24 18:28
房地产知识

精选回答
11月15日上午,溧阳市民李某来到古县派出所,送上一面锦旗,感谢民警及时破案,追回其被骗钱款30余万元。

李某在溧阳做茶叶生意,手头有些资金。今年9月下旬的一天,做房产中介的朋友王某找到他,借45万元“过桥”,最多两三天就还,可以付利息6000元。王某说,几天前,曾经的同行张某找到他,说看中了一套房子,缺45万元,让他帮忙介绍个人,借点钱应急,承诺房子过户后立即办理抵押贷款还钱,并愿意提前支付利息。李某答应。出于谨慎,他没有立即将钱转给张某,而是要求在房产过户交易时自己要到场,亲眼见证后才能转账。

男子以买房为名诈骗陌生人45万元


9月28日,双方相约来到溧阳市房产交易处,李某见到了张某及卖房人林某。等房子办理完网签,拿到6000元利息和张某写的借条后,李某将45万元转给了张某,并等候他办理过户手续。张某收到钱后,突然称自己的父母来了,要出去接一下。林某和李某继续排队,左等右等却不见张某来,打电话也不接,李某这才意识到被骗。

李某当即赶到古县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王某、张某和林某合谋诈骗45万元。为保护群众财产安全,古县派出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开展调查。民警首先查询45万元的去向,发现这笔钱刚到账就被提走。调查中,王某和林某大呼冤枉,王某称自己只是帮朋友一个忙,顺便赚点小钱;林某则称自己是真心卖房,被张某骗了网签。2天后,在上海某宾馆的张某落网。

经查,张某27岁,因花钱大手大脚,欠下了一屁股债,被债主追得急了,就想着弄点钱救急。思来想去,他想到以买房的名义“借”笔大的。于是,他请王某帮忙找人借款,谁知,谨慎的李某却提出要见证交易过程。他只得找到正要卖房的林某,假称要买他的房子,骗他到房产交易处,自导自演了这出戏。

民警立即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共追回了30余万元,全部发还给李某。目前,张某已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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