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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法院对霸占房屋的“老赖”说不

大祥区法院对霸占房屋的“老赖”说不房产问答
回答时间
2016-12-02 16:10
房地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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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法院对霸占房屋的“老赖”说不


法警正在对清点打包的物品袋贴封条

“你好,我们是大祥区法院的法官,今天我们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门面腾空,返还给申请人,请你配合我们工作。”12月1日上午9时40分,大祥区法院组织25名干警来到滑石新村路口大祥区畜牧水产局综合楼第一层02号门面,开始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叶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腾退房屋案,从而打响本次房屋交付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第一枪。

据了解,该案申请人杨某于2010年7月28日通过拍卖竞买购得位于大祥区滑石新村路口区畜牧水产局综合楼第一层02号门面一间。此前,被执行人叶某已承租了该门面用于经营烟酒生意和居住,租期至2011年9月底。自2011年10月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叶某继续租赁该门面,按季度先交租金后使用门面,但自2015年12月31日开始,叶某不再交纳租金。期间双方就解除合同、补齐租金、搬离门面事宜多次协商,均未果。

经大祥区人民法院2016年8月1日作出判决:解除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叶某签订的口头租赁合同;责令被执行人叶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腾空门面,返还给申请人并支付拖欠的租金8000元。案件生效进入执行阶段后,叶某以生意不好无力承担租金为由,仍非法占用该门面,法官多次上门做叶某工作,叶某不但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而且态度恶劣,导致申请人的权利不能得到实现。

12月1日当天,大祥区法院法警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的现场监督下,将被执行人叶某劝离现场,并对门店内的物品进行登记分类打包,清理腾出门面给申请执行人杨某。

据悉,大祥区法院从12月1日至31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房屋交付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的对象是拒不履行腾房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本次共计需要执行被执行人郑某民间借贷纠纷腾退房屋案、被执行人杨某排除妨碍纠纷腾退房屋纠纷案等8起案件。

责任编辑:邵阳房产网

伍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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